问答
[关键词]——寄存行李 寄存处要不要对行李箱里的现金负责?
我的同事小华出差时,将行李箱寄存在火车站“小件寄存处”。行李箱里有1万元现金,但寄存时小华没说。等到取包时,小华的行李箱已被别人取走。小华要求寄存处赔偿行李和1万元现金,但寄存处只肯按一般物品的价值进行赔偿。请问,寄存处应该赔这笔现金吗? 读者:童某 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王毓春律师回答:依《合同法》第375条的规定:“寄存人寄存货币、有价证券或者其他贵重物品的,应当向保管人声明,由保管人验收或者封存。寄存人未声明的,该物品毁损、灭失后,保管人可以按照一般物品予以赔偿。” 这件事中,小华因在寄存时没有声明行李箱中有现金,故寄存处可以依法按照一般物品的价值赔偿其损失。 |